
来源: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6-09 09:49
各市发展改革委(新旧动能办),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发挥好山东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服务和促进重点项目落地功能,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整改提高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发改动能办〔2020〕655号)、《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的紧急通知》(鲁动能办〔2019〕8号)及补充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服务重大项目落地“五个一”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鲁发改动能办〔2019〕861号)要求,现就规范省重点项目落地问题线上征集解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重点项目范围界定
省重点项目:主要是指省重大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省“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省补短板强弱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项目等4大类项目。
二、问题征集解决工作流程
(一)问题征集。省重点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在推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疫情防控、手续办理、土地供应、能耗指标、环境容量、资金筹措、政策落实、施工建设等难点堵点问题,可随时通过平台进行提报,线上广泛快速征集问题。
(二)问题审核。项目单位在平台提报问题后,按照属地化原则,首先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协调部门(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新旧动能办)收到平台自动发出的问题提报短信提醒。县级协调部门在收到问题提醒短信1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含手机APP)对项目单位提报的问题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所提报问题是否属县级办理权限。对属于项目单位自身经营行为的,退回项目单位自行办理,并说明退回原因;对属于县级办理权限的,根据相关责任部门职责,将问题细化分解到县级相关责任部门研究解决或按程序组织专题会商解决;对属于市级办理权限的,经县级协调部门与相关责任部门沟通确认,由县级协调部门将问题推送市级协调部门按程序办理;对属于省级办理权限的,经市级协调部门与相关责任部门沟通确认,由市级协调部门将问题推送省级协调部门按程序办理。若项目单位反映的问题确需国家层面办理,由省级相关责任部门对口协调解决。
(三)问题交办。省、市、县协调部门收到项目单位反映的问题,经审核确认属于本级办理权限的,本级协调部门根据问题内容,结合相关责任部门职责,将问题细化分解到本级具体承办部门,同时系统自动向本级承办部门发送短信提醒,完成问题交办。
(四)问题承办。问题承办部门收到平台交办的问题后,需及时与项目单位进行线下沟通,进一步明确影响项目落地的难点堵点问题,并根据问题情况分类办理。项目单位反映的问题非本承办部门职责的,承办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本级协调部门,并注明退回理由及建议承办部门等,由本级协调部门重新分办或按程序组织专题会商解决。项目单位反映的问题属于本承办部门职责的,承办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将受理意见反馈项目单位,并根据问题复杂程度加快办理进程:一是对于问题简明,10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结的,应尽快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项目单位;二是对于问题复杂 ,10个工作日内难以办结的,应在第10个工作日反馈项目单位办理进程并转为线下办理,线下正式办结后,承办部门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项目单位。
问题承办部门2个工作日内,未回复项目单位受理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反馈问题办理结果的,平台将自动发送超期办理短信提醒至原承办部门和本级协调部门,由本级协调部门提醒原承办部门尽快办理,同时平台自动给原承办部门亮“黄灯”警告;收到超期办理提醒5个工作日内仍未回复的,平台将再次自动发送超期办理短信提醒至原承办部门和上一级协调部门,由上一级协调部门督促原承办部门尽快办理,同时平台自动给原承办部门亮“红灯”警告。
(五)问题反馈。承办部门在反馈项目单位受理、办理情况时,有退回反馈、受理反馈、办结反馈和临时性回复等4种反馈形式。退回反馈,各级协调部门在进行问题审核时如发现属项目单位自身经营行为或属下一级权限办理,可采用退回反馈;受理反馈,承办部门收到项目单位反映的问题,经确认该问题属于本部门职责权限办理的,2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反馈受理情况;办结反馈,承办部门在完成问题办理后,向项目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临时性回复,承办部门在办理项目单位反映问题过程中,需项目单位进一步补充说明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性回复。
(六)企业评价。项目单位收到承办部门回复的问题办结反馈意见后,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问题办理情况进行网上评价。评价等次分为“满意”和“不满意”两类。项目单位评价为“满意”的,整个问题办理流程自动结束。评价为 “不满意”的,平台自动通过短信将评价结果推送给上一级协调部门和上一级承办部门,由这两个部门联合对项目单位进行回访,对问题办理结果及流程等进行复核,经研究审核:一是原承办部门反馈的办理结果符合规定、答复意见合理的,上一级协调部门通知原承办部门进一步向项目实施单位做好解释说明,整个问题办理流程结束;二是原承办部门办理过程存在应办不办、敷衍塞责等情形的,退回原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若项目单位对省级承办部门反馈的问题办理结果不满意,由原省级承办部门对项目单位进行回访,并就相关规定和办理情况做进一步沟通协调。
三、督办考核
(一)强化全流程跟踪督导。依托平台,对省重点项目问题征集解决工作进行全流程、责任主体全范围跟踪服务。分级分类压实责任,盯住不落实的事、紧抓不落实的人,对那些落实不力的,先适时函告提醒、再月度通报,直至报告本级党委政府督办问责。
(二)加强工作监督考核。将平台问题征集解决工作纳入“互联网+督查”体系,同步建设、同步考虑、同步部署,适时组织专项督查,主要督查领导重视程度、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情况、问题办理实效、办理结果满意率等,有关落实情况作为全省政务服务考核、新旧动能转换考核、“双招双引”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指标管理体系。
(三)定期开展过程后评价。优选平台问题征集解决工作协调机制新,问题解决快、办理结果满意率高的典型案例,形成材料汇编,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化解重点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典型经验予以固化推广。
四、其它要求
(一)严格界定职责权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界定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需要协调推进的重点项目落地难点堵点问题。对属于本级权限,部门自身职责的难点堵点问题,要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积极作为,全力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绝不允许借机层层移交困难。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要把平台问题征集解决工作作为推动重点项目落地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真正构建起纵向省市县三级贯通、横向各部门协调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通过部门协商、专题会商,形成特事特办、快速高效的绿色通道,全力促进重点项目早落地、快见效。
(三)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通过线下反映的省重点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统一转为通过平台线上反映,不再接受原线下通过省重点项目落地并联审批机制报送的省重点项目落地难点堵点问题。6月底前,开展平台问题征解试运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新旧动能办要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培训指导等工作,引导项目单位通过线上实时反映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本级承办部门更好的通过平台为企服务。试运行期结束后,省发展改革委、新旧动能办将依托平台对问题征集解决进行全流程跟踪督导与评价考核。
(四)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各市县、省相关责任部门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本级、本部门平台问题征集解决工作联系人,于6月15日前,反馈省新旧动能办,市级以下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由各市发展改革委、新旧动能办汇总后统一报省新旧动能办,省相关责任部门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直接反馈省新旧动能办。平台技术人员将通过后台绑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收到工作短信提醒,切实提升为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联系人:李洪艳 0531-86191394
附件:附件1-山东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问题征解工作流程图(2020.6.8) (1).pdf
附件2-第一批接入山东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的省相关责任部门名单.docx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